| 加入日期: | 2020.02.13 |
|---|---|
| 截止日期: | 2020.02.19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招標條件 *****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實施是落實《**省中**流治理(二期)實施方案》及《練江流域綜合治理規劃(水利部分)》提出的提升中**流防洪排澇能力的要求,該工程是 |
| 關鍵詞: | 省道 設計 |
汕頭市潮陽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實施是落實《廣東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實施方案》及《練江流域綜合治理規劃(水利部分)》提出的提升中小河流防洪排澇能力的要求,該工程是一項以提升防洪能力為主,兼顧改善交通、水環境的綜合性水利工程。工程主要防護對象為谷饒鎮鎮區,防護人口約18萬人。本項目經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潮陽發改綜[2020]6號)核準公開招標,建設資金來自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券資金。經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批準,汕頭市潮陽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采用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管理模式;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汕頭市潮陽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2.2工程規模及建設內容:本工程綜合治理河段長度1.73k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加固堤防長度3.46km,新建涵閘2座,重建涵閘4座,新建水陂1座,重建橋梁1座。兼顧景觀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工程規模為小(1)型,工程等別屬于IV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級別對于主要建筑物為4級,對于次要建筑物為5級。
2.3工期:①勘察工期:勘察報告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5日歷天內完成;②設計工期:初步設計送審稿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預算)自初步設計批復之日起20日歷天內完成;③施工工期:8個月。
2.4招標范圍: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含勘察測量、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編制、竣工圖編制)、水土保持專項工程(含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及水土保持專項勘測設計)、以及相應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包括主體工程、水土保持專項工程)和設備采購、試運行及驗收服務等內容。
2.5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備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②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丙級(或以上)資質,③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協議格式見本公告附件一)。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組成聯合體的成員數量不超過三家(含牽頭人),牽頭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且聯合體任一方不能與其他單位組成另一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3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聯合體由牽頭單位提供)2016年~2018年財務狀況良好(經過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中的凈利潤為正數,成立不滿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經過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3.5項目管理機構包括:①擬派項目負責人由牽頭單位委派,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執業資格),在牽頭單位注冊,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②擬派施工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水利類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③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④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水利類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⑤勘察負責人***
3.6投標人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已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完成信用信息錄入手續。
3.7凡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參加省內水利工程建設投標期限內的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投標人聲明格式見本公告附件二)。
3.8近三年在參與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并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授權項目負責人作為委托人和施工技術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持登記資料于2020年 2月 13日至 2 月 19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時間)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
4.2 登記資料一式二份,裝訂成冊,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聯合體牽頭人提供);(2)營業執照副本及資質證書副本(新版資質證書可只提供復印件,但必須能通過掃描復印件的二維碼識別出投標人;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4)投標人近三年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復印件(聯合體由牽頭單位提供);(5)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注冊證或職稱證或崗位證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及身份證復印件;(6)投標人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已完成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信用信息錄入手續的網頁截圖;(7)聯合體協議書原件;(8)投標人聲明(9)投標登記申請表原件(聯合體成員均須蓋章)。
5.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及汕頭水務局網站上發布。
6.聯系方式***招標人: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人民政府
地 址: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惠民路62號
聯系人***
電 話:0754-87617367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燕嶺路123號建設大廈第四層
聯系人***
電 話:0754-89911343
2020年 2 月 13 日
聯合體協議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汕頭市潮陽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施工單位名稱) 為牽頭人。
2.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
5.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 份。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成員一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投標人聲明
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參汕頭市潮陽區谷饒澇區官田坑(大坑橋~省道段)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1.本公司保證投標登記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2.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參加廣東省內水利工程建設投標的處罰期內。
3.本公司保證擬派的項目負責人***
4.本公司保證近三年在參與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并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列入廣東省水利廳誠信體系不良信用登記。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企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注:聯合體成員分別提供投標人申請聲明。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