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詢價文件
項目名稱: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及鼠情監測服務項目
招標編號:XIAFJG-ZB-20-10
詢價人: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蓋詢價人單位公章)
二零二零年 月
詢價邀請函
:
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及鼠情監測服務項目擬以詢價方式確定實施單位,現邀請貴司參加,并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詢價項目內容及地點
1、詢價項目: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及鼠情監測服務。監測內容:按照飛行區土質區148.03萬平方米概算,進行全面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情監測,提交監測成果報告,并對本場消殺效果進行評估與指導。
2、項目實施地點:福州機場飛行區內。
3、實施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兩年,具體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4、本項目最高控制價:單次不超過人民幣1.1萬元(大寫:壹萬壹仟元),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1萬元(大寫:拾壹萬元)。
二、報價人資質要求
具有有害生物監測或有害生物防治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準),并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衛生有害生物防制服務機構A級(含)以上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或涉及植物學、生態學、生態環境調研等各生物學領域的經濟組織。
三、報價文件制作要求
報價問價包含以下內容:
1、資質審查材料:包括報價人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明復印件;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
2、報價單(按附件一格式制作)。
3、項目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報價文件必須全部密封,密封處加蓋有報價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單位公章。
四、報價須知
1、報價人應向我司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填寫后不得涂改,否則報價無效;
2、報價人應自行對服務現場進行考察,報價人遞交報價文件,則視為對現場和周圍環境以及可得到相關資料已進行詳細察看,對監測的工程量和可能發生的費用,有充分考慮并已在報價中體現。
3、報價總價須含本項目所需的人工費(含人工降效費)、藥品器械設備費、種類鑒定費、專家咨詢費、交通差旅費、稅金及其他所有費用。
五、報價無效的情況
1、資質不符合要求;
2、報價文件未加蓋報價人公章;
3、報價文件超過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送達;
4、報價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
5、報價人有弄虛作假或串通報價等行為的;
6、報價人不接受附件二合同條款的;
7、報價超過本項目最高控制價;
8、報價文件不能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的其他情形。
六、詢價程序安排
1、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7月10日09:30時。報價文件可由各報價人現場當面遞交或以郵寄形式提交(以我司郵件簽收時間為準)。
2、2020年7月10日9:30時由我司有關單位人員組成詢價小組,統一開啟報價文件。
3、評審辦法:經詢價小組評審,以符合本詢價文件各項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報價人為項目實施單位。
4、中選單位應在接到中選通知后按要求與我司簽訂合同(合同文本詳見附件二)。
七、聯系方法***
聯系(郵寄)地址:***
詢價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報價單
|
對福州機場飛行區148.03萬平方米土面區的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情進行單次全面監測的服務費
|
人民幣:(大寫) 元整(¥ )
|
說明:
報價為單次全面監測服務的全費用報價,已綜合考慮本場作業限制條件、具體要求等因素下得出的投標價格。報價是已含作業所需的設備、勞務、管理、材料、安裝、維護、清理、利潤、作業措施費、藥品器械設備費、種類鑒定費、專家咨詢費、交通差旅費、規費及稅金、航后作業費及作業條件限制所引起的場內二次轉運及作業工效降低等合同風險責任的一切費用。
中選后將以此報價確定為每次監測服務費用并簽訂合同,具體監測次數以詢價人下達的作業任務書和中選人實際完成的監測次數按實結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投標單位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另附:項目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附件二
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及鼠情監測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乙方:
經過詢價甲方委托乙方開展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情進行監測,出具監測成果報告,并對本場消殺效果進行評估與指導,以滿足民航局對福州機場鳥擊防范工作的要求。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技術服務工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技術服務內容和范圍
一、技術服務內容
1、福州機場飛行區土面區面積為148.03萬平方米,作業內容主要包括:對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情進行全面監測,提交監測成果報告,并對本場消殺效果進行評估與指導。
2、甲方每次以監測任務書形式向乙方下達監測任務,乙方在接到甲方監測任務書后應立即按要求實施(遇緊急情況,甲方采取電話或口頭通知形式,事后補書面作業任務書),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作業并在甲方要求的時限內完成。中途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非乙方責任而導致工期延誤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后,作業工期順延。乙方應在甲方確定的監測任務完成日起算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監測報告,監測報告內容包括:
(1)對飛行區內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類的種類、數量及生長階段的調查和統計。
(2)分析調查對象的季節消長及動態變化。
(3)消殺效果評估并提出指導意見。
3、作業期間,甲方有權對全部作業進行現場抽查,實施辦法如下:
(1)材料抽查:甲方可隨時對乙方采用的材料進行抽查,乙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材料證明。若發現材料不合格的,甲方在抽查之前所完成的作業內容必須返工,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2)作業抽查:作業期間如發現存在以下情況之一,即認為作業不合格,已實施的作業內容須立即組織整改、返工直至檢查合格,造成后果和全部損失由以乙方承擔。
a.監測布點缺落、監測種類不全等未按監測方案完成有效監測;
b.未按要求完成招標人指定的監測調研區域;
c.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
d.作業結束后,作業區域清理不干凈,有明顯作業垃圾遺留的;
(3)如發生三次抽查不合格,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不予支付監測費,同時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引起的任何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服務范圍
監測范圍分布區(圖1)涵蓋了福州機場飛行區土面區,包括白天施工區域與航后施工區域。其中網格區域為福州機場停機坪改擴建工程施工區域,該處區域面積不在施工范圍中。
圖1 監測范圍分區圖
|
白天施工區域
|
面積
(萬m2)
|
航后施工區域
|
面積
(萬m2)
|
|
代號
|
名稱
|
代號
|
名稱
|
|
|
1
|
南下滑敏感區外側
|
2.73
|
|
A
|
南下滑、南航向區域
|
10.8
|
|
|
2
|
北下滑敏感區外側
|
4.25
|
|
B
|
北下滑、北航向區域
|
8.8
|
|
|
3
|
跑道西側限制區外側
|
19.57
|
|
C
|
跑道西側限制區域
|
14.52
|
|
|
4
|
A滑南端
|
2.78
|
|
D1
|
跑滑間土島1
|
0.77
|
|
|
5
|
飛行區東南角
|
6.04
|
|
D2
|
跑滑間土島2
|
11.68
|
|
|
6
|
廈航機坪南側
|
6.27
|
|
D3
|
跑滑間土島3
|
5.26
|
|
|
7
|
A滑北端
|
2.19
|
|
D4
|
跑滑間土島4
|
6.02
|
|
|
8
|
飛行區東北角
貨站待建機坪
北遠機坪北側
|
3.95
|
|
D5
|
跑滑間土島5
|
5.26
|
|
|
|
D6
|
跑滑間土島6
|
11.68
|
|
|
|
D7
|
跑滑間土島7
|
0.77
|
|
|
9
|
多普勒臺土質區
|
3.84
|
|
D8
|
A、B滑行行道間土島8
|
2.48
|
|
|
10
|
消防中心
|
2.5
|
|
D9
|
A、B滑行行道間土島9
|
0.53
|
|
|
11
|
南燈光帶
|
0.35
|
|
D10
|
A、B滑行行道間土島10
|
3.36
|
|
|
12
|
北燈光帶
|
0.42
|
|
D11
|
A、B滑行行道間土島11
|
0.56
|
|
|
13
|
巡場路至排水溝路邊
|
2
|
|
D12
|
A、B滑行行道間土島12
|
1.29
|
|
|
|
|
|
|
D13
|
B滑與機坪間土島13
|
1.93
|
|
|
|
|
|
|
D14
|
B滑與機坪間土島14
|
0.25
|
|
|
|
|
|
|
D15
|
B滑與機坪間土島15
|
0.87
|
|
|
|
|
|
|
D16
|
B滑與機坪間土島16
|
0.89
|
|
|
|
|
|
|
D17
|
B滑與機坪間土島17
|
0.26
|
|
|
|
|
|
|
E
|
A滑南端東側
|
1.3
|
|
|
|
|
|
|
F
|
A滑北端東側
|
1.86
|
|
|
合計
|
56.89
|
|
合計
|
91.14
|
第二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監測所需相關基礎資料,為乙方監測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技術數據支持。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見,乙方應按照甲方合理的整改意見進行書面反饋并予以配合處理。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監測工作,至少需配備專用車輛1輛;專用對講機(4G網絡)1臺;現場作業人員3名以上,其中獲得內場駕駛證的駕駛員至少1名。
2、乙方應保證按照經甲方審核通過的監測方案(合同附件1),保質保量地進行監測工作。
3、乙方應保證現場工作的安全,特殊場所的監測工作應嚴格遵循甲方有關機場飛行區的管理規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需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積極開展飛行區人員、車輛通行證辦理工作,并分別在收到開工令后20、40、6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人員通行證(至少3人)、內場駕駛證(至少1人)、車輛通行證(至少1輛)。(提示:辦理人員通行證需提供個人、父母及配偶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第三條合同款項支付
1、本合同約定單次飛行區全面監測服務費用為:
|
對福州機場飛行區148.03萬平方米土面區的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情進行單次全面監測的服務費
|
人民幣:(大寫) 元整(¥ )
|
監測總費用依據以上單價,以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下達的監測任務書和乙方實際完成的監測次數按實結算。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合同期內監測工作,完整提交監測成果報告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且在甲方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核后,由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至甲方后30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清監測費用。
第四條保密條款
乙方應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技術資料、經營信息及相關技術成果保密,并承擔因泄密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監測工作成果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披露、轉讓或用于其他用途,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技術服務成果驗收
1、驗收標準:符合民航華東局《民用機場鳥情生態環境調研指南》及《民用機場鳥害防范工作評估手冊》的相關要求。
2、驗收方法:每次監測工作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并通過甲方審核通過后驗收。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內,甲方有委托乙方承接本合同約定的作業項目的權利,乙方有承接甲方委托的上述作業項目的義務,若乙方推脫甲方委托作業項目的或乙方在接到甲方任務書10個工作日內未著手開展工作的,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外,乙方另須支付3000元違約金。合同期限到期或至甲方書面確認的委托乙方承包的最后一個作業項目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完結。
第七條 通知送達
甲方確認以公司注冊地址:福州長樂國際機場 內作為本合同項下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乙方確認甲方或司法機關可以采取直接送達、EMS郵寄、傳真、電子郵箱等通訊方式送達法律文書,乙方確認法律文書的有效送達地址為: ,電子信箱: 。法律文書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及法律文書(包括各類通知、催款函、律師函、協議等文件,以及法院/仲裁機構/公證處送達的法律文書如開庭傳票、起訴/上訴/證據材料、裁判文書、執行文書等文件)。以直接送達或郵寄通知的,以到達對方通訊地址視為送達;以傳真、電子郵件***
雙方保證所提供的送達地址正確、完整、合法、有效,郵寄送達的,一經郵寄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若任一送達地址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或送達機關。如因提供地址不真實、不準確或未履行變更通知義務,導致法律文書送達不能的不利后果由該方自行承擔。若指定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對方或送達機關、本人或代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法律文書未能被實際接收的,送達人或送達機關將法律文書發送至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仍視為送達。
雙方指定的送達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非訴方式爭議解決、仲裁、訴訟(含一審、二審、再審)及執行等程序。
上述送達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送達效力,各方放棄提出異議、抗辯未依法送達的權利,產生的后果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項,每逾期一個工作日,按應付未付款項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每次未按時提交監測成果報告的,每逾期一個日歷天,乙方按當次監測費用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自合同價款中直接扣減違約金;逾期超過15個日歷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監測費。
3、監測成果報告未通過甲方審核驗收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修改重做,若修改后提交報告仍未能通過甲方審核驗收的,導致提交時間逾期的,按本條第2款處理。經三次修改重做后仍未能通過甲方審核驗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監測費。
第九條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甲方委派王青斌為現場代表,飛行區保障分部場務值班員負責現場監管,乙方委派為駐工地代表,使各自的職責。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派出的現場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聯系方式***
附件:1、昆蟲和土壤動物調查方法與要求
2、飛行區安全文明施工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2020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昆蟲和土壤動物調查方法與要求
明確機場及周邊地區與威脅飛行安全的鳥類動態密切相關的昆蟲和土壤動物狀況,分析主要昆蟲和土壤動物與鳥類威脅情況之間的聯系,找到通過治理昆蟲和土壤動物來防范危險鳥類活動的措施。
1.要求
調查人員應查清機場及周邊地區主要的昆蟲和土壤動物種類、分布、行為特點和活動規律,分析與危險鳥類的聯系以致對飛行安全的威脅情況,提出針對性的防范建議措施。
2.內容
對地表和土壤中的昆蟲及其它小型動物進行調查。調查與鳥類關系密切的昆蟲和土壤動物的主要種類、數量、分布、習性和變化趨勢,分析其與鳥類動態的關系,何時和何地會吸引哪些鳥類、吸引的原因以及這些鳥類的威脅程度,提出針對性的防治措施建議,并參考蟲情變化預測鳥情。
3.方法
適用于機場昆蟲調查的常用調查方法有但不限于網捕樣方法、陷坑捕獲法、燈誘法,土壤動物的調查方法有挖掘樣方法。在確定調查方法后,應當按照調查樣地的抽取方法確定調查樣地。昆蟲和土壤動物調查的記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樣地中的主要種類、數量、環境狀況。
1)網捕樣方法
此方法主要適用于調查草坪地面以上活動的昆蟲。在草坪中,選擇一定邊長(常為1-10米)的正方形區域作為樣地,調查人員從草坪的一端開始,手持捕蟲網,以固定次數(5次或10次)、力度、幅度掃過地面植被,收集捕蟲網內的昆蟲,用殺蟲劑等將其熏殺,然后傾倒在白紙上,鑒定、記錄主要昆蟲的種類和數量,簡單記錄環境特點。
2)陷坑捕獲法
此方法主要適用于調查草坪地面活動的昆蟲,昆蟲爬過或受陷坑內的誘餌吸引會掉入陷坑,尤其是步行類昆蟲。將一直邊容器放到土中,上沿與土表面持平,容器深度通常為10厘米以上,直徑為5厘米以上,其中可倒入約3厘米深的保護液或放置誘餌。保護液可用乙二醇,也可選用酒精,但由于酒精揮發較快,需要加大巡視頻次。陷坑內的誘餌可用糖液、發酵的水果、生肉等,放了誘餌就不用加入保護液。可依樣點布設原則將陷坑捕獲器放置在草坪地面內,定時檢查清理陷坑,鑒定、記錄掉入其中的主要昆蟲種類和數量,簡單記錄環境特點。
3)挖掘樣方法
土壤動物的調查多采用挖掘樣方法,選定一定大小(一般為1米×1米)和深度(一般15厘米)的樣方,將土壤全部挖出,記錄其中的主要動物種類、數量和環境特點。
4)黑光燈誘捕法
利用昆蟲對黑光燈具有強烈的趨性,以不同波長的燈光引誘成蟲,在巡場路兩側選取若干(10*10米)正方形區域作為樣地,將黑光燈固定在中間區域,每天夜間定時開啟4個小時,每隔一段時間對黑光燈內昆蟲種類與數量進行調查與分析。
5)勺撈法
用于蚊幼的監測,在機場明溝內每隔10m選擇一個采樣點,用水勺迅速從水體中舀起一勺水,吸出幼蟲并放入采集管中,并且注明編號、采集地點、采集時間、采集人后帶回實驗室鑒定。
6)蠅籠法
飛行區內放置若干蠅籠,用于蠅類的監測。采用混合誘餌方式誘捕,蠅籠晨放晚收,將捕獲的成蠅裝入自封袋內,冷凍或麻醉致死,并且注明編號、采集地點、采集時間、采集人后帶回實驗室鑒定。
7)鼠籠法
在飛行區西側限制區外側布置若干鼠籠監測。鼠籠設置誘餌,放置1天,將捕捉到的鼠類處死并且注明編號、采集地點、采集時間、采集人后帶回實驗室鑒定。
合同附件2
飛行區安全文明施工協議
工程項目安全主管單位(甲方):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單位(乙方):
因工程項目施工需要,乙方申請進入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飛行區施工。為確保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及鼠情監測服務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責任落實到位,維護機場治安秩序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運輸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令2018年第3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福州機場飛行區昆蟲、蚊蠅及鼠情監測服務項目
2、施工地點:福州長樂國際機場
3、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8月1日
4、計劃竣工日期:2022年7月31日
5、施工主要內容:飛行區昆蟲、蚊蠅、土壤動物及鼠情進行全面監測
二、安全防范措施
1、乙方成立安全小組,由乙方負責人***
2、乙方在進入飛行區前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自備通訊對講機(每個作業面需配備對講機)以及值班固定手機,保持信息通信暢通有效。
4、乙方準備必要的施工警戒、消防設施。
5、施工期間圍界開口處及施工區域,甲方派出當日值班員負責監管、引領作業。
6、甲方指定當日值班員為現場安全監督員,負責抽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有權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發整改通知書、扣違約金通知書。
三、乙方安全職責
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安全職責,加強施工管理。如違反,乙方同意按以下規定承擔違約金;若重復發生,則違約金加倍計算,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繼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安全組織管理
1.1乙方應建立安全小組,組長由項目負責人或其委托人員擔任,小組名單及聯系方式***
1.2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與工作量和工作面相符合的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現場專職安全員必須佩戴紅袖標,負責維持現場安全。施工時現場專職安全員不在場,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沒有佩戴紅袖標,每次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1.3工程竣工驗收后10日內,乙方應將所有施工臨時通行證集中收回、列明清單并報甲方歸檔。若有違反或遺漏,乙方應按1000元/人的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1.4乙方每次進出飛行區施工,需按甲方要求進行信息通報,若漏報,每次支付違約金100元,若出現謊報、瞞報,每次需支付違約金500元。
人員及車輛出入秩序管理
2.1按照指定時間、路線到指定區域工作,車輛不得靠近飛機。若違反,按每人或每車次支付違約金1000元;
2.2施工車輛進入飛行區應接受具有機坪內場駕駛證的監管人員引領并應開啟黃色警示燈、配備有效滅火器。若違反,按每車次支付違約金1000元;
2.3航班運行期間需停放在飛行區內的機械設備須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區內,并按要求嚴格控制高度,同時設置紅白警示旗幟。若違反,每車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2.4機動車輛在航空器活動區行駛應正確使用車輛燈光的。若違反,每車次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5進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區域通行證,進場施工機械設備通行證必須貼在醒目位置,并自覺接受檢查。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2.6車輛發生事故后,乙方應及時報告。破壞現場或隱瞞不報的,每次扣違約金2000元;
2.7駕駛車輛不得與飛機搶道或從機翼下穿行。若違反,未造成航空器剎車,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2.8車輛行駛應遵守航空器活動區限速規定:服務道車輛行駛速度不得大于30公里/小時,機坪車輛行駛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時,巡場道車輛行使速度不得大于45公里/小時。超速20%以上50%以下,每車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超速50%以上,每車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2.9任何車輛在航空器還未安全停泊或正在啟動時,不得從航空器后方穿行。若違反,每車次扣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2.10駕駛員于航空器活動區內嚴禁酒后或無有效駕駛證件駕駛機動車輛。若違反,每人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2.11飛行區內嚴禁吸煙、喝酒,嚴禁酒后進入飛行區。若違反,按每人次支付違約金1000元;
2.12 進入飛行區,應在道口按規定接受安檢護衛人員檢查。若違反,按每人或每車次支付違約金2000元。;
2.13 乙方應防止施工人員或其它的任何施工、運輸車輛對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線上的任何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并應免除甲方因此遭到投訴、索賠或訴訟;
2.14 乙方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復缺陷過程中所必須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公眾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屬于甲方或他人財產的道路的進入、使用或占用,產生不必要或不適當的干擾。
2.15因乙方車輛上的雜物未及時清理,產生外來物(FOD)的,按每次支付違約金200元,對機場運行造成影響的,由甲方根據影響程度,處以5000至10000元的違約金。
2.16乙方的施工機械在登機橋周邊區域施工時,剮蹭甲方或第三方設備設施的,除負責賠償修復費用外,第一次發生時還需支付違約金2000元,此后每次重復發生的,則違約金按上一次應支付違約金標準的兩倍支付。
人員及車輛活動范圍控制
3.1航班運行期間禁止在跑道兩端外300米以內、跑道中線兩側75米以內、滑行帶以內及導航臺敏感區/臨界區內進行施工。未按限定區域施工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3.2施工區域與航空器活動區應當有明確而清晰的分隔,防止航空器誤滑,如設立施工臨時圍欄或其他醒目隔離設施。圍欄應當能夠承受航空器吹襲,圍欄上應當設旗幟標志,夜晚應當予以照明。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3.3按甲方審定的施工方案實施,穿越或靠近跑道、滑行道必須經塔臺、運行指揮中心批準。若違反,每人次應支付違約金3000元。
3.4嚴禁在施工區域睡覺,若違反,按每人次支付違約金500元。
4、著裝、證件及工具的管理
4.1施工人員應佩帶有效通行證。若違反,按每人次支付違約金500元;
4.2飛行區通行證應采取集中管理。若施工人員出現借用、冒用他人證件,或者每次施工結束后通行證沒有立即收回,每人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4.3施工人員進入飛行區施工時應穿反光背心。若違反,按每人次支付違約金500元;
4.4帶入飛行區施工作業現場的工具應符合施工前上報的工具清單,并確保施工結束后施工工具不遺留現場。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4.5乙方的施工人員應著裝整齊,不得有穿拖鞋、光背、講粗話等不文明禮貌行為。若違反, 乙方每人次須支付違約金500元。
4.6乙方的施工人員在飛行區內不得使用晴雨傘,有佩戴帽子時需系緊帽帶。若違反, 按每人次支付違約金500元。
4.7當日施工結束后,鐵鍬等施工工具應統一放至工具箱內。若違反, 按每人次支付違約金500元。
5、各類施工標志標識的管理
5.1應按《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要求,于臨時關閉區域設置相應的關閉標志或不適用地區標志。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5.2各種臨時標志、標志物應清晰有效,臨時燈光工作正常;航空器活動區附近的臨時標志物、標記牌和燈具應易折。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5.3服務道及圍場道等不影響航空器活動的施工區域應設置規范的圍護設施,設置施工告示牌,告示牌內容至少包括工程名稱、計劃開工竣工時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代建單位、業主單位以及相應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5.4撤場前應復查隔離措施的有效性并牢固固定。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5.5施工完畢后,關閉區域的設施必須經過甲方的工程質量驗收和安全驗收合格,方可撤除警示標志、開放使用。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6、明溝開挖及材料堆放管理
6.1鄰近跑道端安全區和升降帶平整區的開挖明溝和施工材料堆放處,未按要求用紅色或桔黃色小旗標示,在低能見度天氣和夜間,未設紅色恒定燈光,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6.2材料堆放不得遮擋使用中的助航燈光、標記牌,不得超越凈空限制面;易飄浮物體、堆放的材料應加以遮蓋,防止被風或航空器尾流吹散。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7、消防及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7.1飛行區內動火應辦理動火證、動火時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動火證及操作證,動火現場應專人監護并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7.2施工臨時用電應根據相關電業安全管理規定、線路拉接,配電設備應符合規范要求。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8、開挖區地下管線保護管理
8.1開挖作業應經相關單位管線確認方可施工。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8.2管線埋設區及周邊應使用人工開挖,并開樣溝后再組織施工。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8.3施工區域內的地下電纜和各種管線應設醒目標識。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8.4現場開挖發現地下管線,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8.5發生電路故障應立即上報甲方相關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修復。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電路故障影響機場正常運行的,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9、施工區域保潔、清理管理
9.1乙方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廢棄物處理、控制揚塵、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環境衛生、辦公、宿舍、食堂、廁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應根據甲方按情節和后果確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500-5000元/次;
9.2 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服從地方政府和城建、環衛、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門關于城市建設施工管理的規定,施工噪音、環境衛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場地交通等應符合上述規定的要求,并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自行承擔建筑垃圾處理清運費、渣土受納費、環保噪音費、排污費、綠化帶的臨時占用費等。所采用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申請手續由乙方辦理。乙方負責將工程范圍內所有土石方、草皮土和建筑垃圾等運至機場紅線范圍外甲方指定地點消納。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9.3每次施工撤離前,乙方必須將道面、施工現場清掃干凈,將工作區內土頭、建筑垃圾、機械設備等超高障礙物及時清理至符合要求,將電纜溝溝、坑及時回填并壓實至符合要求,確保施工區域周邊無任何施工散落物,施工區域內物品堆放整齊。若違反,每次每項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9.4施工車輛和人員進出路線穿越航空器開放使用區域時,應對穿越區域進行不間斷檢查,發現道面污染時應及時清潔。未進行檢查或清理道面污染,每次應支付違約金 1000元;
9.5施工期間應采取灑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揚塵影響航班正常運行。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9.6施工不得污染、損壞飛行區原有目視助航設施(助航燈光、標志線、標記牌等)。若違反,每一處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9.7 根據環保部門的規定制定并實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其周圍環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塵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9.8 乙方必須按福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執行,若被有關監督部門查到未達標,乙方應按每次10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達標,乙方應返還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費;
9.9 在相關主管部門(含質監站)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質量檢查中,導致甲方被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整頓等的,乙方應按每次2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10 乙方負責將工程范圍內所有施工單位的土頭、下腳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的清理和外運至紅線范圍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廁所、浴間等的衛生,保證日產日清,沒有積水或其他障礙,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和施工通道通暢。
9.11包裝物品應在飛行區外拆封,進場車輛不攜帶與工作無關物品,保持車內整潔無易漂浮物,若因施工原因產生漂浮物影響航班運行,每次需支付違約金1000元。
10、其它方面的施工管理
10.1施工影響原排水系統的正常運行時,應采取臨時措施。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10.2施工不應影響機場消防、應急救援通道和集結點的正常使用。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10.3乙方應與監管人員建立可靠的通訊聯系,航班運行期間不得使用可能對導航設施或航空器通信產生干擾的電氣設備。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10.4在跑道兩側升降帶內施工,機具、車輛作業高度及堆放物高度不得穿透內過渡面和復飛面。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10.5飛行區道面維修應先切割整齊再破除舊道面,新澆道面應做切縫灌縫處理。若違反,每次應支付違約金2000元;
10.6乙方不得在現有水泥或瀝青混凝土道面上直接拌合混凝土。若違反,每次支付違約金2000元;
10.7乙方不得在工地存放與工程無關的材料、設備、構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10.8乙方應承擔的其他文明施工責任:乙方負責收集工地現場人員名單信息并報送機場公安局直屬分局,甲方予以監督執行。名單信息報表要求以各作業班組為單位進行匯總填報,內容包括姓名、職務、所屬班組及身份證號碼,表后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報送日期為每月1日及15日,報表抄報甲方。若乙方沒有按上述要求及時報送,按1000元/次標準支付違約金,若機場公安局在例行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漏報人員,按500元/次·人標準支付違約金。
10.9乙方應在臺風天等特殊災害天氣來臨前,自行做好圍擋加固等措施,使之達到足以抵抗特殊災害天氣的標準,相應費用乙方自行承擔。若發生圍擋倒塌,乙方除無條件自費修復圍擋外,每次需支付違約金1000元。因圍墻倒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或第三方由此所產生的損失。
10.10甲方向乙方提出的限期整改事項,乙方應在限期內整改完成,每逾期一日歷天,需按照支付監測費用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事故征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除承擔全部責任和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認定標準和違約金標準如下:
1、“事故”的定義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的規定確定。乙方造成事故,若工程總價低于1000萬元,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若工程總價高于1000萬元,則違約金按工程總價2%的標準計算。
2、“事故征候”的定義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業標準MH/T2001-2008)的定義和標準執行。乙方造成事故征候,若工程總價低于1000萬元,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若工程總價超過1000萬元,則違約金按工程總價1%的標準計算。
3、“嚴重不安全事件”定義如下:(1)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甲方或公共的設施設備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的事件;(2)發生交通、火災、施工、工傷造成人員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含)以上的事件。乙方造成嚴重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總價低于1000萬元,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若工程總價超過1000萬元,則違約金按工程總價0.5%的標準計算)。
4、“一般不安全事件”定義如下:(1)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甲方或公共設施設備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的事件;(2)發生交通、火災、施工、工傷造成人員輕微傷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一般不安全事件的,若工程總價低于1000萬的,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萬元。若工程總價超過1000萬的,則違約金按工程總價0.3%的標準計算)。
5、“無后果違章”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其程度未構成一般不安全事件,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事件。乙方造成無后果違章事件的,應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5000元。
6、除本協議書有明確約定外,乙方發生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違約行為、無后果違章累計三次及以上、一般不安全事件、嚴重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以及事故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有關施工合同,乙方按本協議書承擔違約責任和其他一切后果和責任。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再進入福州機場范圍施工。
7、因乙方責任原因導致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8、甲方發現乙方違約后即開具違約通知單,并從本項目合同履約擔保和工程款中直接抵扣違約金。本協議約定的違約金無法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針對具體項目,甲方與乙方對本安全文明施工協議書特別約定:。
六、《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控制區施工安全管理規定》是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安全質量部、甲方監管部門、乙方各存一份。進場施工前由乙方送一份本協議復印件到甲方運行指揮中心備案;涉及飛行區不停航施工工程的,本協議須增加一份原件,報送民航福建安全監督管理局進行不停航施工的審批。
七、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八、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 乙方(蓋章):
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致各投標客戶的一封公開信
尊敬的客戶:
我公司以“追求卓越績效,盡心奉獻社會”為宗旨,倡導和奉行“精誠、敬業、進取、奉獻”的企業精神。我公司始終堅持在守法、誠信、公平、公正、廉潔和互惠的原則基礎上與各客戶真誠合作,始終真誠期待與各客戶在元翔福州空港共創投資興業雙贏和共同發展的良好環境。
我公司真誠歡迎與各客戶共同監督招投標的公平、公正、誠信和廉潔。對于在合作中我公司人員有收受或索要錢物,接受客戶支付的宴請、旅游和娛樂活動,合同外到客戶報銷發票,故意刁難和敲詐勒索客戶,泄露標底和我司及客戶的商業機密等違法違規行為;其他客戶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全面及時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一定為貴方保密,并保證貴方的各項合法權益。如上述行為調查屬實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有違規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向你們反饋有關處理情況。
如發現客戶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我方為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將保留采取取消投標人投標資格、取消中標人中標資格、單方解除有關合同、三年內取消其參加與我公司合作的資格和直至起訴追究其民事法律責任等措施。
我公司的投訴或舉報受理方式分別是:
電話:***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