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04.25 |
|---|---|
| 截止日期: | 2021.05.12 |
| 招標代理: | 浙江名進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溫州市 |
| 內 容: | 參考《關于防止領導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號)、《***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級預算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溫政辦〔****〕**號)、《***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溫財預執〔****〕*** |
| 關鍵詞: | 政府 街 |
參考《關于防止領導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2015〕8號)、《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級預算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溫政辦〔2015〕29號)、《溫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溫財預執〔2019〕148 號) 、《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公款競爭性存放實施細則》(溫甌集辦發〔2018〕56號)等有關規定,決定開展公款存放招標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靈昆街道辦事處公款存放。
二、招標項目內容
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靈昆街道辦事處單位公款,定期存款總額2000 萬元(其中500萬定期3個月, 1000萬定期6個月,500萬元定期1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符合《溫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溫財預執〔2019〕148 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
(一)在溫州市區設有分支機構;
(二)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
(四)納入監管評級的銀行,人民銀行上年度綜合評價應達到B級及以上。不納入人民銀行評級范圍的銀行不受此限制。
(五)在溫州市區設立滿三年以上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時間、方式及地址
(一)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到11:00 下午:14:00到16:30;
(二)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及地址:***
五、投標報名時間、地點及需提供材料等
投標人有效的營業執照、金融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投標起止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5月12日上午09:30止;
投標地點: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靈蓉街66號發展大廈4號樓4樓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
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靈蓉街66號發展大廈4號樓4樓會議室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靈昆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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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名稱:浙江名進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點:溫州市上美小區11幢1單元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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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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